当前位置:首页 > 就业政策  > 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灵活就业有鼓励
详情
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灵活就业有鼓励
发布时间:2025-07-07 16:12:13

  

       (一)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创办社会机构

  在校或者毕业不满2年的大学生自主创办,或者社会力量以招聘此类人员就业为主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推荐专门人员或者机构免费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在校或者毕业不满2年的大学生自主举办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向县(区)级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直接登记。

  (三)鼓励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热门点击More...
最近更新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