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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能力提升有帮扶
发布时间:2025-07-07 15:42:28

  (一)就业技能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每年可到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单位参加1次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具体请咨询各县(区)人社部门。

  (二)就业见习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17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三)职业技能评价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包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具体补贴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可在毕业前一学年下半学期内向所在院校申请。

  (五)就业创业指导

  高校毕业生除参加本校组织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外,也可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离校前后组织的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求职面试技巧、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线上线下公益性指导服务。

  (六)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

  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旨在加强双边人文交流与合作,加强两国青年对对方国家的认知和了解,增加进入职场的实践经验,目前包含中法、中德和中新(加坡)三个实习生交流项目。参与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的中国青年,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资助金。国家承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实习期内的部分生活费和杂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证照费等)。国际旅费支付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使用财政经费购买机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其他资助金总额每月标准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资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除非双边协议另有规定),具体根据实习协议确定。详情请关注中国国家人才网“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专栏和“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微信公众号。

  (七)青年求职能力实训项目

  青年求职能力实训项目是为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高就业和求职能力而定向开发的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为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失业青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等)、退役军人等其他青年群体。培训周期为7天,每班次不超过40人。详情请关注各级人社部门及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发布的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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