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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5-06-25 10:48:52
一.补贴对象: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申领流程: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五.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12月20日)
来源: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