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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组织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01 10:59:39
四年级各专业同学:
为加强专业实习的管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同时使同学接触社会、熟悉国情、增强组织观念和劳动观念,增强社会主义事业心和责任感,我院从今年起组织毕业生实施专业实习。
我院毕业生专业实习时间为2006年12月11日至1月12日,为期五周,具体安排如下:
1、实习点的选择应基本满足专业要求,以就近实习为原则,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落实实习单位后,应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等有关情况向辅导员汇报并登记。
2、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提交实习报告及《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学生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字数不少于2500字,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二、三。
3、实习期间同学应定期主动与辅导员保持联系,汇报实习情况。
4、实习期间应主动接受实习单位的指导,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学院荣誉。对于在实习期间违纪的学生,按《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处理。
5、具体事宜详见《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组织与管理办法》(附件一)。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教学科
2006年11月29日

